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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2-22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12-0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在全国教育大会提出的关于积极投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重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实施《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启动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具体详情,请查看附件)

一、申报类别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以学术创新、科技创新为主要内容,围绕某一特定专业领域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探索,成果形式以高水平学术论文、发明制作为主。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以形成商业计划书和行业调研报告为主要内容,成果形式以“互联网+”“三创赛”创新创业竞赛成绩为主,校级、省级和国家级对应标准分别为校赛获奖、入围省赛、省赛银奖。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以成立企业和形成商业实践报告为主要内容,成果形式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和“互联网+”“三创赛”成绩,校级、省级和国家级对应标准分别为校赛金奖、省赛铜奖、省赛金奖。

二、申报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的申请学生必须为本科生,品学兼优,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

2.项目团队成员3-5人(含项目负责人),鼓励跨专业联合申报,不鼓励个人独立申报。

3.每位学生同期只能参加1个项目,有未结题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得以负责人或者参与人身份再次申报。

4.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在研项目。

5.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请。申请者应当具有较强开拓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

6.创业类项目指导教师要具有一定创业理论与实践经验,并取得ESB(创业与小型企业管理)认证教师证书。

7.有意向或已选择出国交流的师生不能指导和申报项目。

三、经费安排

1.项目资助经费

校级立项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名单,并针对资助项目划拨启动经费(校级项目标准),项目中期检查确定项目级别后,最终确定项目资助额度。其中,资助项目按级别划分为校级、省级和国家级,资助经费额度0.15万元、0.4万元和1.8万元,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图书、实验材料、测试、调研、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产生的相关费用。

2.项目成果的第一作者须为本科生(项目组成员),否则不能认定为结题成果、不给予经费资助。论文版面费和专利费用的资助须同时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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